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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16日

好品牌的六大要件(Web Only)

EMBA雜誌編輯部/文

品牌代表一個公司或一個產品在市場上的定位,這個定位是潛在顧客能夠快速了解與信任公司到底在賣什麼的捷徑。

品牌代表一個公司或一個產品在市場上的定位,這個定位是潛在顧客能夠快速了解與信任公司到底在賣什麼的捷徑。

美國商業週刊的專欄作家,同時也是美國一家廣告公司總裁的麥基(Steve McKee)指出,要把這條捷徑建好,品牌必須具備六個要素:

1.具有重要性。例如,聯邦快遞(FedEx)承諾顧客,包裹隔夜一定會準時送達,對於需要寄送重要文件的顧客而言,這個產品就具有重要性。

2.夠簡潔。佛里曼(Thomas Friedman)在他的暢銷書世界是平的(The World is Flat)當中提到,複雜的概念本身並沒有問題,但是如果想要傳達給大眾一個複雜的概念,必須先把它濃縮,讓大眾能夠消化以及相信,等到成功獲得他們的注意力之後,再進一步提供細節。相同的原則也適用在品牌上。

3.拉出差異。品牌訊息除了重要、簡潔之外,這樣還不夠,因為如果對手也端出相同的訊息,品牌的優勢便立刻消失,公司還要能夠超越。這是為什麼只用「高品質」、「一流的服務」等字眼來形容品牌已經不再奏效,因為大家都在用。

廣告界存在一個原則:不要更好,而要不同。相較起來,唯一在做某件事的品牌,會比「和其他人做同樣的事,只是做得更好」的品牌,佔有優勢。公司可以從各種角度拉出差異,例如功能、包裝等。

4.具有可信度。不管多重要、簡潔和不同,品牌都不要太勉強自己做不適合自己的東西。延展品牌時,可信度是一個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,在某個產品市場做得好的品牌,不見得在其他產品市場也能做得好,把一個品牌拉得過長,反而容易受傷。

多年前,美國漢堡王連鎖速食店(Burger King),曾經嚐試在一些店面販售牛排,一般消費者比較難以相信,一家速食連鎖店可以提供高價位的晚餐,因此試行的成果不佳,漢堡王後來只得放棄這個做法。

5.確實。無論品牌做出的承諾是什麼,都要持續做到,否則不管品牌打得多響亮,都註定會失敗。例如,某家連鎖飯店最近密集打廣告,要讓房客入住時,有如回到自己家中一般。但是這家飯店的服務卻不好,結果住過的人以後再看到飯店的廣告,只會產生更大的反感,覺得廣告只是要騙人上門。

6.具有防禦能力。即便品牌擁有了以上五個條件,如果比公司大的對手,走進市場做到跟公司一樣,便能搶走公司的品牌定位,那麼一切都是徒勞。這是為什麼公司把焦點放在一個精確的定位後,就要百分之百投入,以抓住這個定位。品牌定位存在越久而且越有效,對手就越難把它搶走。

文章來源:EMBA網站(2007年10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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